close

  中新網8月1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,今年以來,山西省紀委派駐機構第三聯組成員單位住建、環保、水利、農業、林業、糧食、人防7個廳(局、辦)黨組根據中央紀委、省紀委關於“紀檢組長(紀委書記)在所駐(在)部門黨組(黨委)班子中除紀檢監察工作之外不作其他分工”的要求,陸續將紀檢組長分管的業務及其他工作調整給其他領導同志分管。截至目前,各紀檢組長均已完成對有關業務及其他工作的調整移交,專司監督之責。
  聯組原承擔有行政工作的派駐機構積極主動對接移交。駐省住建廳紀檢組監察室已將原承擔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、政風行風評議和擴權強縣工作分別移交至廳人事處、辦公室和計財處;駐省水利廳紀檢組監察室將原承擔的行政審批窗口管理、政風行風評議移交廳辦公室;駐省農業廳紀檢組監察室將原承擔的政風行風評議、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和農產品安全監管分別移交至廳辦公室、經管局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局;駐省林業廳紀檢組監察室將原承擔的政風行風評議移交至廳辦公室。經過“瘦身”,各派駐機構主責主業意識明顯增強,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上投入的人力、精力更為集中。
  為推動黨風廉政建設“兩個責任”落實,省住建廳、環保廳、水利廳、林業廳、糧食局紀檢組已將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移交廳機關黨委,農業廳、人防辦紀檢組正在協調移交。通過理順工作機制,從組織和工作上保證了駐在部門黨組主體責任落實具體化、責任區分明晰化,同時也保證了派駐機構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。  (原標題:山西:紀檢組長專司監督之責 議事協調機構數減半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i83wixi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