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獄服刑6年有餘,陳水扁昨獲保外就醫
  目前是核准保外醫治一個月,若複原良好還須回監服刑
  因貪腐入獄服刑6年有餘的臺灣當局前領導人陳水扁,5日上午被臺灣當局法務部門“矯正署”以“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”為由,核准保外醫治一個月。在辦理交保手續後,陳水扁當天下午離開臺中監獄,前往高雄住處居家療養。
  民進黨籍的陳水扁於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擔任臺灣當局領導人,任內爆發多起貪腐弊案,備受爭議。2008年5月卸任,11月即因涉嫌公務機要費貪污、洗錢等重罪被收押,身陷囹圄,後因龍潭購地弊案、陳敏薰賣官案受賄、元大金併購復華金受賄等案,被合併判刑20年。
  陳水扁近年來在臺中監獄服刑,因身體惡化多次申請保外就醫。臺灣當局有關部門於2014年12月重新組建醫療鑒定小組,對其身體狀況進行評估。該小組於當月30日提出鑒定報告,認定陳水扁進行性神經功能退化、睡眠呼吸暫止、漏尿等癥狀加重,控制不好有隨時致死危險,且不能排除自殺風險,在監獄內接受治療無法達到療效,建議讓其保外就醫、居家療養。
  臺灣“矯正署”5日上午召開審查小組會議,認定陳水扁病況確有惡化,符合“監獄行刑法”第58條“在監不能為適當醫治”事由,核准他保外醫治一個月,同時強調,“保外醫治系屬以醫療為前提的暫時性釋放”,陳水扁病況穩定後,仍須回監服刑。
  在親屬辦理交保手續後,陳水扁當天下午乘車離開臺中監獄,返回高雄住家。按照規定,陳水扁保外就醫後,臺中監獄要每月至少一次派人瞭解其情況。如果陳水扁複原良好,必須回監服刑;如果身體狀況未改善,經審核後可以延長保外就醫。
  陳水扁獲保外就醫,在島內引發強烈爭議。臺灣法務部門表示,核准陳水扁保外就醫是基於專業醫療鑒定和人道考量,為體現公平,相關標準也將“一體適用所有受刑人”。民進黨則發表聲明,肯定當局“本於醫療人道做出這樣的決定”,聲稱此舉有助於化解社會對立、促進社會和諧。對此,臺灣媒體提出質疑,認為陳水扁拒不認罪,“欠臺灣社會一個道歉”,在這種情況下讓他暫時重獲自由,只能加劇社會對立。
  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入獄服刑6年有餘,陳水扁昨獲保外就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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